巡逻机器人 引领智慧物业新安保模式******
近日,第三届广州国际智慧物业博览会在广州广交会展馆举行。该届博览会以“科技赋能美好生活”为主题,设置了物业品牌、智慧科技、机器人、全域治理、清洁绿化园林等11大专业展区,集中展示物业行业在智慧社区、城市治理、红色物业等方面的全新成果。
在智慧科技展区,各种前沿产品、创新技术竞相亮相,广州高新兴机器人有限公司的“安防巡逻机器人”也在现场展出。
“这是我们为物业打造的安防机器人,集巡逻、检查、数据采集、人机协同于一身。”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巡逻机器人是综合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通信等技术,集成了环境感知、动态决策、行为控制和报警装置的多功能智能装备。它具备自主感知、自主行走、自主保护、自主识别等能力,可帮助人类完成基础性、重复性、危险性的安保工作。
据了解,物业领域使用安防巡逻机器人,除了日常人脸识别、人体检测、口罩检测等功能外,还能智能识别各类异常情况,如小区会出现的下水道积水、井盖缺失、废弃物违法堆放等各种特殊情况,相关异常数据都会被上传至机器人云端平台,由监控中心在线判断,并通过多种方式推送警情。
机器人在巡逻中一旦发现异常,将通知物业安保远程判断或前往现场,达到事件快速发现处置、主动服务业主、保障物业安全的管理效果,减少人力成本投入,以“人机协同”的新安保模式实现降本增效。(科技日报记者 叶青)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